为营造研究生科技氛围,培养研究生自主发现问题、提出问题、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。根据《中北大学研究生科技立项管理办法》,现启动中北大学第20届研究生科技立项申请答辩工作。
一、申请对象
我校在读全日制2023级硕士研究生、2022-2024级博士研究生。
二、项目要求
(一)研究生科技立项旨在扶持学生“自主探索,自主创新”的特色项目研究,主要资助范围:1.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创新研发构想;2.有望申请国家及省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科研构想;3.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应用技术或开发项目;4.人文社科类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科研项目及构想。
(二)科技立项不予资助的项目:1.已获各种资助的科研项目;2.缺乏创新点的科研构想;3.传统技术项目研发;4.申请人未完成前次申请项目又申请的项目;5.其他不符合资金资助宗旨的科研项目。
(三)申请的课题一般应为:科技发明、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材料的研究,基础科学研究,软科学研究等理论构想、应用技术开发,并具备以下条件: 1.目的意义明确,立论充分,研究的技术路线合理可行。 2.了解所研究科学领域的情况,研究内容有创新,未获得各类立项。 3.具备深入开展本课题研究的能力,有一定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。 4.预期成果切合实际,经费预算合理,研究时间能够保证。 5.自主选题方案写作严谨,规范完整。 6.需经导师批准,并同意提供相关资助。
(四)申请者必须填写《中北大学研究生科技立项申请书》,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。申请金额为:自然科学课题一般项目4000元,重点项目8000元,基础科学课题、软科学课题项目重点项目3000元,一般项目2000元。按照自愿结合的原则组成课题组,申请课题的参加人数一般为2至5人为宜,最多不能超过5人,项目研发周期为一年。项目负责人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课题的计划安排、研究内容的落实,课题组人员的分工、经费的开支及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。
三、答辩要求
科技立项是研究生参与科研的重要途径,也是提高科研素养和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,各学院自行组织,负责人为各学院副书记,推荐3-5名教师组成研究生项目评审专家组,负责研究生科技立项的评审答辩工作,推荐专家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备案。推荐评审专家组成员时应考虑申请项目的学科覆盖面,并采取项目申请人导师回避制。确有特殊情况导师无法回避的,导师不参与指导学生申请项目的评分。
四、报送要求
请于2024年12月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“中北大学第20届研究生科技立项申请答辩材料”(见附件)纸质版及相应电子版(申请书只需要提交电子版),附带答辩照片提交学生工作部。
五、院级科技立项
(一)有条件的学院可设立院级科技立项,院级科技立项只针对硕士研究生设立,根据校科技立项评分排名递补,校级加院级立项总数上限为本学院申报数的50%或学院可申报规模数的6%,评出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。(二)院级科技立项奖学金加分不能超过校级科技立项的0.6倍。(三)院级科技立项的组织评审、过程管理、结题审核均由学院负责组织完成,需制定院级科技立项管理办法,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后执行。(四)院级科技立项经费由学院自筹。
六、其他要求
(一)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组织开展本学院申报评审工作,打分排名请避免并列情况。
(二)项目申报人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(三)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人导师。同一学院、同一导师指导的攻读相同学位层次(博士或硕士)和学位类型(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)的研究生原则上只能推荐一人。
(四)作为项目负责人已经获得过山西省研究生创新项目、中北大学研究生科技立项计划项目支持的,原则上不再牵头申报本项目。
(五)中北大学研究生科技立项项目实施期为1年,所有被支持项目所获论文成果均需明确标注“中北大学研究生科技立项资助课题”,论文成果应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、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(或指导教师第一作者、项目负责人第二作者),专利成果需授权且排名前两名,结题成果原则上应达到《申请书》中所列预期成果方可结题。